狂賀~東港護理之家榮獲衛生福利部114年度評鑑合格!!!
 

 一、基本照護費(不包括特殊護理照護):

   (一)長期照護(月費):

病房別

收費標準
單位:新台幣元) 

內容說明

一般房(5~6人)

25000 月

包括:病房費、護理費(一般性照護)、伙食(三餐加點心)費、洗衣費、庶務費(一般行政庶務)及提供休閒活動…等。

雙人房(2~3人)

27000 月

頭等房(1人)

35000 月

 

   (二)短期日托

病房別

收費標準
單位:新台幣元) 

內容說明

一般房(5~6人)

1,400/日

包括:病房費、護理費(一般性照護)、伙食(三餐加點心)費、洗衣費、庶務費(一般行政庶務)及提供休閒活動…等。

雙人房(2~3人)

1,700/日

頭等房(1人)

2,000/日

 

二、特殊護理費(基本照護費外:加收費用部分)

護理項目

長期費用標準(單位:新台幣元)

日托費用標準

1、留置鼻胃管

1,200/月

60/日

2、留置導尿管

1,500/月

70/日

3、留置氣切管

3,000/月

100/日

4、褥瘡照護

3000/月

120/日

5、呼吸器照護

5500/月
(機器租金另計)

180/日
(機器租金另計)

6、人工肛門護理

3,600/月

180/日

 

三、其它相關收費:

   (一)復健費、因病就診費:依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支付。

   (二)個人清潔衛生用品等耗材及個人特殊管灌飲食或特殊營養品者,

   由住民自備或由機構代辦,並按實計價。

四、備註:

   (一)本表依據護理人員法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訂定。

   (二)自費病人各項收費,不得超過本標準表。

   (三)本表未列之項目,其收費上限不得超過健保給付標準收費。

   (四)以健保身分就診者,悉依健保相關規定辦理。其費用(除部分負擔外)

   由健保合約機構依健保給付規定向健保局申請,不得重複收費。

   (五)收取各項費用應開立收據。

   (六)本收費標準表自發布日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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